工銀瑞信大和日經225交易型開放式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QDII)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工銀瑞信大和日經225交易型開放式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QDII)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
編制日期:2025年4月15日
送出日期:2025年4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日經ETF 基金代碼 159866
基金管理人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資顧問 - 境外托管人 摩根大通銀行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3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1年4月8日
基金類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李銳敏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2023年9月27日
證券從業(yè)日期 2013年7月1日
基金經理 史寶珖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2025年4月14日
證券從業(yè)日期 2015年2月1日
其他 1、若本基金不再具備上市條件而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的,本基金可由交易型開放式基金變更為跟蹤標的指數(shù)的非上市的開放式基金,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若屆時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該指數(shù)及跟蹤該指數(shù)的ETF作為標的指數(shù)及標的ETF的基金,則本基金將本著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履行適當?shù)某绦蚝筮x取其他合適的指數(shù)及跟蹤該指數(shù)的ETF作為標的指數(shù)及標的ETF。有關本基金轉換基金運作方式的相關事項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相關公告。屆時,基金管理人可變更本基金的登記機構并相應調整申購贖回等業(yè)務規(guī)則。 2、《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xiàn)基金份額持有人數(shù)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50個工作日出現(xiàn)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終止《基金合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xiàn)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投資安排,請閱讀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的投資”章節(jié)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通過投資于標的ETF,緊密跟蹤標的指數(shù),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標的ETF為大和日經225ETF(Daiwa ETF-Nikkei 225)。 本基金跟蹤的標的指數(shù)為日經225指數(shù)(Nikkei 225)。 本基金可投資境內境外市場: 針對境外市場,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ETF、標的指數(shù)成份券及其備選成份券、境外跟蹤同一標的指數(shù)的其他基金。此外,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在已與中國證監(jiān)會簽署雙邊監(jiān)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qū)證券監(jiān)管機構登記注冊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已與中國證監(jiān)會簽署雙邊監(jiān)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qū)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的普通股、優(yōu)先股、全球存托憑證、美國存托憑證和房地產信托憑證;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及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國際金融組織發(fā)行的證券;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票據(jù)、商業(yè)票據(jù)、回購協(xié)議、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遠期合約、互換及經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權證、期權、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與固定收益、股權、信用、商品指數(shù)、基金等標的物掛鉤的結構性投資產品; 針對境內市場,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境內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主要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資產將投資于標的ETF份額,該部分資產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不低于90%,且不低于非現(xiàn)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不參與標的ETF的投資管理。為更好地實現(xiàn)投資目標,本基金可以擇機適當投資于標的指數(shù)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其他股票、境外跟蹤同一標的指數(shù)的其他基金,以及符合投資范圍的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其目的是為了使得本基金在應付申購贖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蹤標的指數(shù)。
業(yè)績比較基準 日經225指數(shù)收益率(經匯率調整后)。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ETF,力爭實現(xiàn)對標的ETF所表征市場走勢的有效跟蹤,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ETF,緊密跟蹤指數(shù),其風險收益特征與標的指數(shù)所代表的市場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為主要投資于日本的境外證券投資基金,需要承擔匯率風險、日本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別投資風險。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qū)域配置圖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21年3月24日,合同生效當年不滿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實際期限計算凈值
增長率。
2、基金的過往業(yè)績不代表未來表現(xiàn)。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場內交易費用以證券公司實際收取為準。
申購費
投資人在申購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包含證券交易所、
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贖回費
投資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包含證券交易所、
登記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2%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05% 基金托管人
審計費用 41,800.00元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120,000.00元 規(guī)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費用類別詳見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 相關服務機構
注:1、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fā)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2、審計費用、信息披露費為基金整體承擔費用,非單個份額類別費用,且年金額為預估值,最終實際
金額以基金定期報告披露為準。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若投資者認購/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下表: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0.31%
注: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固定管理費率+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若有)+其他運作費用合計占基金每日平均
資產凈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費率、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若有)為基金現(xiàn)行費率,其他運作費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報披露的相關數(shù)據(jù)為基準測算。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
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xiàn)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投資組合風
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合規(guī)性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第三方機構服務的風險、本基金法律文件
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境外投資風險和其他風
險等。
本基金的特有風險包括:(1)標的ETF的風險;(2)跟蹤偏離風險;(3)與標的ETF業(yè)績差異的風
險;(4)基金份額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折溢價的風險;(5)參考IOPV決策和IOPV計算錯誤的風險;(6)
退市風險;(7)申購失敗的風險;(8)贖回失敗的風險;(9)投資境內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10)基
金合同自動終止的風險;(11)外匯額度不足的風險。
本基金的境外投資風險包括:(1)日本市場相關的投資標的風險;(2)法律和政治風險;(3)匯率
風險;(4)會計制度風險;(5)稅務風險;(6)衍生品市場風險。
本基金力爭使得基金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4%。但因標的指數(shù)
編制規(guī)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xiàn)與指數(shù)價格走勢可能發(fā)生較大
偏離。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shù)由指數(shù)編制機構發(fā)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shù)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停止對指
數(shù)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可能面臨更換基金標的指數(shù)、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
同等風險。
本基金標的指數(shù)-日經225指數(shù)的編制機構發(fā)布的免責聲明包括:(1)“日經平均股價”是根據(jù)株式會
社日本經濟新聞社獨自開發(fā)的方法算出的著作物,株式會社日本經濟新聞社對“日經平均股價”本身及“日
經平均股價”的計算方法擁有著作權及其他一切知識產權。(2)與顯示為“日經”及“日經平均股價”的
標記相關的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全部歸株式會社日本經濟新聞社所有。(3)“交易型開放式指數(shù)證券投
資基金(ETF)”是由基金管理人等負責運作,株式會社日本經濟新聞社對其運作及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shù)證
券投資基金(ETF)”相關的交易不承擔任何責任。(4)株式會社日本經濟新聞社無持續(xù)性發(fā)布“日經平均股
價”的義務,對發(fā)布的錯誤、遲延及中斷不承擔責任。(5)株式會社日本經濟新聞社享有變更“日經平均
股價”的成分股、計算方法及其他“日經平均股價”內容的權利以及停止發(fā)布“日經平均股價”的權利。對
于株式會社日本經濟新聞社上述免責聲明中提及的可能對基金、投資者及相關服務機構造成的損失,基金管
理人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
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按照《基金合同》“爭議的處理和適用的法律”章節(jié)的約定處理。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
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fā)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協(xié)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lián)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